东莞婚外情调查取证:房产遗嘱范文是怎样
发布日期:2023-08-13浏览次数:231
房产遗嘱范文是怎样
现在一些老人担心自己的家产没有分配好,在去世之后亲人会为此闹矛盾,现实生活中也确实有很多为了争夺遗产而产生的纠纷,因此很多人会在生前立好遗嘱,对于自己的遗产进行分配,尤其是房产的分配往往比较重要,最好是立公证遗嘱,那么房产遗嘱范文是怎样?下面诉宁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房产遗嘱范文是怎样 遗嘱人: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 我立此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1、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某某的财产,仅限某某个人,是遗留给某某的个人财产。 本遗嘱委托某某(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编号)执行。 本遗嘱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某某保存,一份由某某市公证处保存。 2、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某某的财产,仅限某某个人,是遗留给某某的个人财产。 自书立遗嘱人: 二 年 月 日 二、房产遗嘱公证手续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公证需要以下手续: 1、确定公证处的管辖权。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2、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东莞市出轨调查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3、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 4、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5、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三、遗嘱继承什么情况下会失效 1、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赠扶养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失效,但并不影响对遗赠扶养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 2、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已满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同时,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无行为能力、后来有了行为能力,所立遗嘱仍然无效;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效力。 3、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固然无效,但实践中较难证明,尤其是立遗嘱人已经去世的情况下,他人若想通过诉讼认定遗嘱无效,必须要有足够的、符合法律形式要求的证据证明。 4、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的,遗嘱被视为撤销或部分撤销,不发生法律效力。 5、遗嘱人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处分也导致遗嘱无效。实践中经常发生夫妻双方一方死亡,另一方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另一方的遗产,导致处分该遗产的遗嘱或遗嘱中的部分内容无效。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房产遗嘱范文是怎样等知识,通过文中可知,房产遗嘱中要写明立遗嘱人的身份,表明自己是自愿立遗嘱的意愿,然后对于所分配的房产信息要写清楚,立好遗嘱之后,最好是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