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东莞市迪耀私家侦探公司

联系电话:134-2792-4848

调查资讯

您的位置:首页 >> 调查资讯 >> 行业新闻

东莞市出轨调查:人民法院应如何收集调查证据?

发布日期:2023-08-13浏览次数:247
人民法院应如何收集调查证据? 人民法院应如何收集调查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东莞市私家侦探法院作出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至七十二条规定: 人民法院收集调查证据,应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调查材料要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或盖章。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收到的时间、份数和页数,由审判员或书记员签名或盖章。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过庭审辩论、质证。依法应当保密的证据,人民法院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开庭时出示,需要出示的,也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友情链接: 广州侦探东莞侦探
Copyright © 2025 www.dyszjz.com 东莞市私家侦探社 All rights reserved.